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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通知》要求,331日前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申请由各系统一组织,预答辩专家组由各系协调安排。各预答辩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组长须为学生所在系学评会委员,不含导师)。答辩专家确定后,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形式。预答辩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申请人须在答辩前3天将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给答辩专家,各系将《预答辩安排表》(附件1)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伍阳老师进行网上公示。

三、预答辩过程。答辩前需提交《304am永利集团手机端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附件2)给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须对学位论文与资格论文的相关性予以审核评定每位博士生预答辩报告不少于3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专家组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点、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结果的可信性、研究结果的应用价值进行严格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四、预答辩结束。申请人须参照专家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完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3)须在预答辩结束后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结构楼东322A